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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創版呼之欲出。 掛牌新創板規定:
「生技公司必需要符合市值不低於30億元,並證明有足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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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創版呼之欲出。 掛牌新創板規定:
「生技公司必需要符合市值不低於30億元,並證明有足供上市後12個月營運所需125%的資金,屬新藥研發需獲得美國或歐洲FDA得准進入第二階段臨床實驗。
非生技新創公司要求市值不低於10億元,最近一年營收不低於1.5億元,需證明有足供上市後12個月之營運資金;或市值不低於50億元,需證明擁有足供上市後12個月之營運資金的125%。」
也就是說,這不是新創最盼望的天使或Serial A輪的公開與制度化募資機制(這要制度化太難了對新創的監理要求也會太重),而是 Serial B 之後的 Mini IPO或是OTC的制度與透明化。但是不可否認的,這是台灣創投業的一大進步。
台灣創投業的值得注意的是,過去想投資新創的被認可的投資者(accredited investor)只能透過入資創投基金或缺乏透明度的OTC來˙投資未上市新創,之後可以透過新創版直接投資。
新創版實質上是把OTC正常化,且納入監理。對已過了Serial B,成熟的新創公司來說是一個公開募資的好管道。
這對現有創投可能會有一個主管機關未必預期的,但是是好的副作用: 過去台灣創投喜歡投資Serial B後的新創,而不是Serial A 或更早期的新創,以致好的案源不足。現在由於新創版的開放,投資人自己可以投資,中後期的創投資金籌募可能會轉難,這可能會逼迫創投或者關門或者轉型經營投資較早期新創的業務以做區隔。
我希望這是這個金管會開放的德政的最好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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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可言是金融科技與區塊鏈的重要推手. 台灣金融科技公司創辦人,台灣金融科技協會創會理事長。台灣區塊鏈大聯盟應用推廣組召集人。亞洲大學講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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